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酒石酸、200吨酒石酸钾、200吨酒石酸钠、100吨酒石酸钾钠和980吨锂、铷、铯系列及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意见
2017年10月22日,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请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对照《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开展了企业自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洋口三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主要从事酒石酸盐等系列产品生产。公司原厂址位于如东县岔河镇河滨路9号,2012年搬迁至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振洋一路东侧、黄海二路南侧。2012年2月,《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酒石酸、酒石酸钾、酒石酸钠、酒石酸钾钠和1000吨锂、铷、铯系列及二氧化锰、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锆、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通环管[2012]005号)。
2012年-2013年,因建设地周边500m范围内新建一处居民安置小区——四海家园,根据管委会要求,公司再次搬迁至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洋口三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北。2015年9月,《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酒石酸、酒石酸钾、酒石酸钠、酒石酸钾钠和1000吨锂、铷、铯系列及二氧化锰、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锆、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南通市环保局的审批(通环管[2015]058号)。
本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竣工,2016年10月进行了试生产备案,其中二氧化锰、氧化铝、氧化硅、氧化锆项目未建。
目前,公司已投资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建成了年产500吨酒石酸、200吨酒石酸钾、200吨酒石酸钠、100吨酒石酸钾钠和980吨锂、铷、铯系列及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其中,酒石酸系列产品实际建设了1/3产能,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报告减少了2/3,生产工艺中取消了烘房干燥环节,采取“离心、成品包装工艺”;锂系列产品生产环节中增加过滤工艺,过滤后的碳酸锂回用于生产。
2017年3月,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017年7月,如东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现场环保检查,出具了《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石酸、200吨酒石酸钾、200吨酒石酸钠、100吨酒石酸钾钠和980吨锂、铷、铯系列及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试生产期间环境监察意见》。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0吨酒石酸、200吨酒石酸钾、200吨酒石酸钠、100吨酒石酸钾钠和980吨锂、铷、铯系列及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了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废水管道已按照如东县环保局和管委会要求采用架空布设。
公司废水处理工艺:废水收集池—反应沉淀池—综合调节池—SBR池—排放池,实际建成2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装置,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尾气洗涤水、初期雨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进反应沉淀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凯发新泉(如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采用防泄漏管阀接头,物料投料、出料采用吸风装置收集至喷淋塔,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公司建有1套碱液喷淋洗涤塔(两级吸收、处理风量3500立方米/小时)、一套布袋除尘装置,生产中酸性废气、盐酸储罐废气采用碱喷淋洗涤塔吸收,粉碎机工艺中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粉尘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Q1)排放。本项目所需蒸汽由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离心机、粉碎机、风机等,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并与其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公司按要求建立了固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危废台帐。按照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有1间危废贮存仓库(约18平方米),有防雨、防渗、防腐措施,设有导流槽、标志牌。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编制了《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0月17日经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20623-2016-048-M)。公司已组织了应急演练。厂区设置了1个约4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公司盐酸罐区周边均设置了围堰,公司废水总排口和清水排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切断装置。生产车间、罐区及危废贮存区域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
(六)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已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志牌,安装污水流量计。
公司委托南京白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老厂区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监测,南通华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报告开展了环境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可用于后续工业商服用地开发利用。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监测结果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年产500吨酒石酸、200吨酒石酸钾、200吨酒石酸钠、100吨酒石酸钾钠和980吨锂、铷、铯系列及碘化钠、碘化钾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通环监验字(2017)第(020)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期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全盐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监测期间工艺废气处理后(Q1)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乙酸排放速率符合环评所列标准。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厂界监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乙酸未检出。
(三)噪声:厂界昼、夜连续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按照要求进行贮存、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废水量、废水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合格。本项目验收资料及验收意见按相关要求经网上公示无疑异、无投诉后,并报送至市、县环保部门及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本次验收的项目地点、布局、规模、工艺、设备、污染防治措施组织生产。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水池必须保持清空状态,保障环境安全。
(二)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危险固废,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三)加强环保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管理水平。
南通青华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2日